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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日期:2025-06-05作者: 浏览量:
2025届毕业生们请注意!
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工作正在进行
每人补贴3000元!
申请时间:需在毕业前
向所在学校提交补贴申请
在毕业后(以毕业证如出现时间为准)
或2025年6月20日后
提交申请的视为无效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抓紧时间准备申请资料
千万别错过!
01
补贴对象
广州市内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学年的学生,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城乡困难家庭(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脱贫人口家庭/特困职工家庭)成员,特困人员,残疾人,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02
补贴标准
每人3000元
(一次性补贴,已申领过则不可重复申领)
03
所需材料
(一)困难情形材料(只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便可):
学生父母一方持有城乡低保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特困职工证,或学生本人持有城乡低保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材料。
学生父母一方
学生父母一方持有且在有效期内并由县(区)级或以上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以下其中一项材料:城乡低保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特困职工证(需在系统上传证件原件扫描件)。若属于脱贫人口家庭,学生无需上传困难情形证明材料。
学生本人持证
学生提供持有且在有效期内并由县(区)级或以上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以下其中一项材料: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特困人员供养证/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需在系统上传证件原件扫描件)。
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
提供在学期间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材料(需在系统上传助学贷款合同原件扫描件)。
(二)学生本人社保卡金融账户
原则上提供个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确无社保卡账户的可发放至个人名下其他银行账户。(补贴申报系统已动态关联个人社保卡,学生名下有社保卡的需选择社保卡金融账户)。
04
答疑解惑
Q
在穗院校2025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什么时候可以申领?
A
符合条件的2025届毕业生请在毕业学年内准备好申请材料,登录“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employment/internet/portal/#/home)”向所在院校提出补贴申请,并在系统上传对应困难情形证明材料。
本人名下有社保卡,能否申请发放至其他银行卡?
不能。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修订版)》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22〕1号)“(三)强化社保账户运用。”,补贴对象为自然人的,补贴或补助资金原则上应发放至其个人社会保障卡账户;确无社会保障卡账户的,可发放至其名下的其他银行账户。
广东省集中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系统已实现个人社保账号动态关联,有社保卡账户的需提供社保卡金融账户,否则影响系统录入。
①在专科期间成功申领过求职创业补贴,专升本之后,能否在本科院校再次申请求职创业补贴?
②在其他省份、地市成功申领过求职创业补贴,能否在广州再次申请?
求职创业补贴属于一次性补贴,如学生在之前学制已成功申领该项补贴,或在其他省份、其他地市成功申领过。则不能重复享受。
专科期间办理过助学贷款,能否作为本科期间的求职创业补贴的佐证材料?
不能。专科学制时间内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只能作为专科期间毕业生申报求职创业补贴的依据,不能作为本科毕业生的申报补贴依据。
社保卡没激活,会影响补贴到账吗?
不会。
05
补贴申领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补贴条件的2025届毕业生自愿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网址如下:(https://www.gdzwfw.gov.cn/)提出补贴申请,申请材料应提供困难情形证明材料,需在毕业前向所在学校提交补贴申请,在毕业后(以毕业证如出现时间为准)或2025年6月20日后提交申请的视为无效生情,错过将无法申请;
(二)院校初审。学校在每月20日前登录“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对当月提交的补贴申请进行初审,完成初审后导出人员花名册,上传《初审情况报告》(盖章扫描件),并将初审通过的学生提交至人社部门复核;
(三)信息复核。广州市各区人社部门在每月20日登录系统复核院校提交的补贴初审材料,自收到各院校提交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反馈院校对接老师;
(四)名单公示。各区人社部门将通过“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进行公示,相关公示链接同步推送至对应在穗院校进行校内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经过调查不符合补贴条件的,不予补贴并告知申请人;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过调查异议不成立的,进入发放环节;
(五)补贴发放。公示完毕且无异议,区人社部门按相关资金支出审批程序办理后5个工作日将款项发放到学生本人社会保障卡账户或银行账户;
(六)名单公布。各区人社部门将当月落实补贴发放的学生名单通过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布。
06
系统申报流程(学生操作)
(一)账号注册
个人账号注册,必须使用本人真实有效的信息进行注册,否则将无法进行实名认证,以免影响业务办理。(可以通过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扫码登录,在粤省事扫码;或使用电子社保卡扫码登录,减少注册步骤、实名认证环节)。
(二)登录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
建议用“电子社保卡”或“省统一身份认证”登录,登录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employment/internet/portal/#/home
(三)申请补贴
(1)进入“个人办事”界面,找到“补贴申办”-“求职创业补贴”,点击“立即办理”;
(2)填写补贴申请相关信息,点击“保存”进入下一步,上传附件材料,点击“提交”到毕业院校审核。
注意事项
(1)请确认手机号码准确无误,方便收到审核进度信息;
(2)毕业院校信息需准确填报,否则院校获取不到学生的补贴申请信息;
(3)户籍地址严格按照家庭户口本的地址填写(不要填写学校的地址),不可以简略;
(4)请根据选择的人员类别上传对应附件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材料类别
人员类型
附件上传要求
困难情形材料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请上传低保证扫描件或低保证明(只需提交其中一个材料,低保证明必须由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开具)。
注意:
①低保证上需要有户主姓名和学生姓名,低保证上无学生姓名,需上传出生证或者户口页佐证与户主的亲属关系。
②低保证需有年检信息,(一般为一年一检)申请补贴时低保证仍处于有效期内。父母或者本人低保证如无2024年的年检记录,则需提供2024年1-6月期间的低保发放流水,可在各个银行的手机银行APP中搜索“流水打印”功能打印流水,打印的流水中必须有备注说明是低保发放。
特困职工证
请上传特困职工证扫描件。
特困职工证上无学生姓名的,需上传出生证或者户口页佐证与持证人的亲属关系。
本省脱贫人口
无需上传材料
外省脱贫人口
残疾人证
(含残疾军人证)
请上传残疾人证(含残疾军人证)扫描件。
①非本人持有证件的,需上传出生证或者户口页佐证与持证人的亲属关系;
②申请补贴时残疾人证(含残疾军人证)需在有效期内。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请上传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扫描件。注意:此证件需本人持有。
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请上传本人的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扫描件(不含受理证明)
注:我校需要申请补贴的学生请直接与辅导员老师联系咨询相关事宜。
来源: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
(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排版:汪妍君 吴安琪
审核:唐芬 马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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